皮卡車在我國通常遵循的報廢標準是使用年限達到15年,或者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
車主可以選擇申請延期報廢,最多可延長五年,但在這段時間內,需要每半年進行一次年檢。因此,一台皮卡車最多可以使用20年後才會被強制報廢。然而,部分地區已經逐步放寬了皮卡車取消15年報廢的規定,如果皮卡能夠通過年檢,即使超過15年或行駛里程超過60萬公里,也可以繼續使用。
皮卡車在我國通常遵循的報廢標準是使用年限達到15年,或者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
車主可以選擇申請延期報廢,最多可延長五年,但在這段時間內,需要每半年進行一次年檢。因此,一台皮卡車最多可以使用20年後才會被強制報廢。然而,部分地區已經逐步放寬了皮卡車取消15年報廢的規定,如果皮卡能夠通過年檢,即使超過15年或行駛里程超過60萬公里,也可以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