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耳鼻舌身意」這一概念在佛教中指的是六根,即六種感覺器官或認識能力,具體包括:
眼根。負責視覺,對應色塵。
耳根。負責聽覺,對應聲塵。
鼻根。負責嗅覺,對應香塵。
舌根。負責味覺,對應味塵。
身根。負責觸覺,對應觸塵。
意根。負責念慮,對應法塵。
這一概念在佛教中強調了感官與心理活動的相互關係,認為人們通過六根感知外界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進而產生相應的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些過程被視為相互依賴、相互影響的,共同構成了人的感知和認識世界的方式。
「眼耳鼻舌身意」這一概念在佛教中指的是六根,即六種感覺器官或認識能力,具體包括:
眼根。負責視覺,對應色塵。
耳根。負責聽覺,對應聲塵。
鼻根。負責嗅覺,對應香塵。
舌根。負責味覺,對應味塵。
身根。負責觸覺,對應觸塵。
意根。負責念慮,對應法塵。
這一概念在佛教中強調了感官與心理活動的相互關係,認為人們通過六根感知外界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進而產生相應的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些過程被視為相互依賴、相互影響的,共同構成了人的感知和認識世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