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缺成本通常是指由於現金持有量不足而無法及時通過有價證券變現加以補充,給企業造成的損失。這種成本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喪失購買能力的成本。由於現金短缺,企業可能無法購進急需的原材料,從而導致生產、經營及投資中斷。
信用損失和失去折扣優惠的成本。現金短缺可能導致企業信用受損,難以獲得供應商的信用條款或折扣。
喪失償債能力的成本。現金短缺可能影響企業的償債能力,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
短缺成本與現金持有量成反比關係,即現金持有量增加時短缺成本下降,反之則上升。在某些情況下,短缺成本可以準確計量,而在其他情況下則需要通過估算來確定。現金短缺的數額越大,可能導致的經濟損失也越大,從而使得短缺成本更高。因此,企業一旦發現現金短缺的跡象,應立即採取補充措施,適時滿足現金供應,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現金短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