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的計算主要依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收入。具體來說,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的計算公式爲:年度職工個人的工資總額除以實際月數(不超過12個月)。工資總額包括計時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這些都是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
同時,社保繳費基數有一箇上下限,即社會平均工資的60%至300%。例如,如果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那麼繳費基數可以是600元至3000元。每年社保機構會在固定時間(如3月或7月,具體時間因地區而異)覈定社保基數,併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
如果職工的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則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計算繳費基數;如果工資收入高於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則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0%計算繳費基數。
舉例來說,如果某職工的月工資收入爲6000元,處於上下限之間,那麼就以6000元作爲社保繳費基數。如果月工資收入爲3000元,低於下限3726元,那麼以下限3726元作爲繳費基數。如果月工資收入爲20000元,高於上限18630元,那麼以上限18630元作爲繳費基數。
綜上所述,社保繳費基數的計算依據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收入,同時有一箇基於社會平均工資的上下限範圍。每年的社保基數會有調整,通常在每年的3月到9月之間進行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