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定義並不是一箇客觀的、統一的、固定的事實,而是一箇主觀的、多元的、變化的概念。不同的人對神有着不同的想象和描述,甚至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候也可能有着不同的看法。因此,我們不能用一箇簡單的詞語來概括神是什麼,而要根據不同的語境和視角來理解神是什麼。
在一些宗教中,神被定義爲創造宇宙和萬物的最高存在者,擁有全知、全能、全善等完美的屬性,是人類信仰和崇拜的對象。在一些哲學家和思想家的定義中,神是超越自然界和人類理性的絕對奧祕,無法用語言和概念來表達和理解,只能用直覺和經驗來感受和領悟。還有一些心理學家將神定義爲人類心靈中最完美最理想的自我形象,是人類對自身價值和意義的追求和表達,是人類對美好生活和幸福感覺的寄託和象徵。
在中醫學中,神是人體生命活動的主宰及其外在總體表現的統稱,既是一切生理活動、心理活動的主宰,又包括了生命活動外在的體現,其中又將精神、意識、思維活動歸納爲狹義之神的範疇。
因此,在討論神是否存在之前,我們必須先明確我們所說的神到底是指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