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私權神聖。指的是私權應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不受任何人或任何權利的侵犯。當私權受到侵犯時,個人應獲得相應的法律救濟。
人格平等。這一原則體現了自由平等的人文精神,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憲法原則的延伸。它在現代社會中是人們相互關係的基礎,尤其在法律上表現為對人身權和財產權的保護。
私法自治。也稱為意思自治,是指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來創設具有法律效力的權利和義務。這種自治性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保障了當事人在不同性質的法律規定面前享有意思自治的空間。
這些理念共同構成了私法的核心,反映了私法對個人權利的尊重和對自由市場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