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暴政。秦朝統治者實行嚴酷的律法和繁重的賦稅,導致百姓生活困苦,社會矛盾加劇。例如,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繼續進行大規模的戰爭、修建宮殿和長城,加重了百姓的負擔。
政治制度問題。秦朝實行郡縣制和獨裁統治,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導致官員貪污腐敗、欺壓百姓的現象普遍。同時,秦朝對六國舊貴族的處理不當,未能有效地整合這些勢力,反而加劇了內部矛盾。
聽信讒言,濫殺無辜。秦二世繼位後,聽信奸臣趙高的讒言,濫殺無辜,導致政治混亂。他不僅錯誤地處理了扶蘇的問題,還殺害了自己的兄弟姐妹和多位大臣,進一步削弱了朝政的合法性。
社會矛盾的爆發。在秦二世統治時期,農民的生活極其困苦,無法承受沉重的徭役和賦稅負擔,最終導致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這些起義直接導致了秦朝的覆滅。
綜上所述,秦朝的快速滅亡是由其統治者的暴政、不合理的政治制度、錯誤的繼承策略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