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化"的意思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在戲曲藝術中,"程式化"指的是舞台演出形式的標準和格式,每個程式動作都有一定的內容和技術要求,如「起霸」表示大將出場,「馬」表現騎馬,「走邊」表現夜間疾行等。這是生活動作的規範化,是賦予表演固定的或基本固定的格式。
在藝術和設計中,"程式化"是在經過反覆實踐總結、歸納、提煉所形成的規範化的語言。
在中國古代文獻中,"程式"一詞最早見於《商君定分》,其意就是主法令之吏若有變更或故去,繼任者必須數日內通曉法令內容和相關準則,這裡的程式指的是「規程,法式」。
在影視表演理論與評價體系裡面,"程式化表演"往往是作為一個負面的、貶義的形容詞。其動作來自生活,經長久提煉和藝術加工,形成表演者與觀眾共同默認其固定含義的規範性程式動作,如某個手勢、某種舞步,用以簡明而有力地表達思想情感,塑造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