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嫡以長不以賢”的意思是,在確定王位或家族繼承人的過程中,應該優先考慮的是嫡親的長子,而不是他的賢能。
“立嫡以長不以賢”這一原則強調的是嫡長子繼承製,即無論嫡長子是否具備賢能,都應由其繼承父親的職位或財產。這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一種傳統的繼承方式,其中“嫡”指的是正妻所生的子女,“長”指的是在這些子女中的年長者。即使年長的嫡子在智力和能力上不如年幼的庶子,也應該由其繼承,這是由其出生順序和母親的身份決定的。
“立嫡以長不以賢”的意思是,在確定王位或家族繼承人的過程中,應該優先考慮的是嫡親的長子,而不是他的賢能。
“立嫡以長不以賢”這一原則強調的是嫡長子繼承製,即無論嫡長子是否具備賢能,都應由其繼承父親的職位或財產。這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一種傳統的繼承方式,其中“嫡”指的是正妻所生的子女,“長”指的是在這些子女中的年長者。即使年長的嫡子在智力和能力上不如年幼的庶子,也應該由其繼承,這是由其出生順序和母親的身份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