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碑的日期在中國傳統習俗中是有特定的講究的,通常選擇在逝者周年紀念日、清明節前後、農曆的10月初1前後或年底臘月前後,這些時間段被認為適合進行立碑儀式,以表達對逝者的敬意和緬懷,同時增加陰陽之間的和諧氣場。
立碑的具體日期應避開每月的初一和十五,因為這兩天是月亮的朔日和望日,磁場較強,以避免受到月光的影響。此外,立碑的日期也會參考黃曆來選擇吉日,如黃曆上標註的「宜立碑」的日期。
在某些地區,立碑的時間也可能根據當地的習俗有所不同,例如,一些地方習慣在逝者安葬後一年左右進行立碑,而有的地方則認為三年後才適宜立碑。
綜上所述,立碑日期的選擇需綜合考慮傳統習俗、黃曆指示以及當地的風俗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