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識和第七識在佛教哲學中有着不同的功能和特點:
第六識,也稱爲分別意識或思量意識,是意識的一種形式,它能夠進行思考和思維。第六識可以與前五識(眼、耳、鼻、舌、身)同時生起作用,稱爲五俱意識;也可以不與前五識相應而獨自活動,稱爲獨頭意識。第六識是意識層面的核心,它能夠認識和瞭解外界的對象,並且能夠支配我們的行爲,無論是造善業還是惡業,主要是在它的指使下進行。
第七識,也稱爲末那識,是意根,是意識之根。第七識不會不思量的,不分別的,它永遠存在。第七識的任務是把第六意識的用,交給第八識,所以也叫傳送識。第六識是依第七識而有的,第七識是根本意識,而第六識是意識之用。
總結來說,第六識是意識的一種表現形式,具有認識和思維的能力,能夠認識和瞭解外界的對象,並支配我們的行爲;而第七識是意識的根本,是意根,負責傳遞第六識的作用給第八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