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工作的產品
統計數據是統計工作活動過程中所取得的反映國民經濟和社會現象的數字資料以及與之相聯繫的其他資料的總稱。它是統計工作的產品,用於對現象進行測量,並準確地反映客觀現實。統計數據可以是定性的、定量的或定序的,它們表示某一地理區域自然經濟要素的特徵、規模、結構、水平等指標。統計數據的質量應符合標準,以便於進行定性、定位和定量統計分析。
統計數據可以按照不同的分類方式進行區分:
按計量尺度分:
數值型數據(定量數據):可歸爲定量數據。
分類型數據(定性數據):表現爲類別,但無順序。
順序型數據(定性數據):表現爲類別,且有順序。
按時間是否相聯繫分:
截面數據:與時間無關的數據。
時間序列數據:與時間有關的數據。
按收集方法分:
觀測數據:通過觀察得到的數據。
試驗數據:通過試驗得到的數據。
按表示方法分:
分區統計:用圖形的面積或個數代表所在區劃單元內全部同類現象的總和。
統計指標:如宏觀經濟指標和行業經濟指標。
統計學分類:
描述統計:收集、分析和展示數據的方法。
推斷統計:根據收集到的樣本對總體進行推斷的方法。
變量:與定性數據和定量數據對應,變量也可以區分爲定性變量和定量變量。
統計數據作爲黨和國家決策的重要依據,是描述統計和推斷統計的基礎,它們幫助我們理解和分析現象的規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