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法」在中國戰國時期是指黃老學派的著作,而在現代則是指規範國家對經濟進行巨觀管理或調控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和。以下是關於「經法」的詳細解釋:
「經法」包含《經法》《十六經》《稱》《道原》四篇古佚書,這些作品主張以法治國,強調刑德並用,認為統治者應賦斂有度,節用民力,以實現民富國強。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巨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主要包括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
「經法」在中國戰國時期是指黃老學派的著作,而在現代則是指規範國家對經濟進行巨觀管理或調控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和。以下是關於「經法」的詳細解釋:
「經法」包含《經法》《十六經》《稱》《道原》四篇古佚書,這些作品主張以法治國,強調刑德並用,認為統治者應賦斂有度,節用民力,以實現民富國強。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巨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主要包括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