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考古方法有哪些

考古學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發掘方法:

探方:通常爲每邊長5米的正方形,發掘時在相鄰兩方之間留0.5~1米的隔梁,發掘完成後挖掉。這種方法是最常用的,具有多種優點。

探溝:挖一條狹長的溝,通過溝壁的垂直斷面上觀察較長的文化層,即遺址的地層剖面,適合時間短暫的試掘。

鑽探法:使用洛陽鏟進行考古調查,這種方法源於洛陽盜墓者,後被考古工作者引用以瞭解地下遺存情況。

考古類型學:從生物形態分類學理論借鑑而來,通過研究考古遺存外在形態的分類和變化的邏輯序列,判斷遺存的相對年代早晚,建立遺址相對年代序列,確立考古學文化譜系。

考古地層學:亦稱“層位學”,從地質學借用而來,通過劃分土層和遺蹟的地層單位,釐清它們在堆積順序裏的上下疊壓或打破、時間順序裏的早晚、共存時段裏的空間關係,是解決遺址實物遺存相對年代、研究遺址文化譜系、探索遺址微觀聚落形態變遷的核心手段之一。

文化因素分析法:建立在考古學文化傳播理論基礎上的方法論之一,通過分析一箇考古學文化內部所包含的不同來源文化因素的面貌及其在該文化中所佔的比重,以判定該文化主體文化面貌和屬性,探索該文化的主流來源、形成機制和流變,最終判定其在文化譜系中的位置。

以上方法在考古學中都有其特定的應用場景和研究目的,共同構成了考古學的多維度研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