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制國家的中央政府
聯邦政府是指聯邦制國家的中央政府,這種政府形式通常出現在地方自治意識較強的國家。
在聯邦制國家中,國家整體與組成部分之間是一種聯盟關係,聯邦政府行使國家主權,是對外交往的主體,聯邦政府設有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行使國家最高權力,領導其聯邦成員,實行聯邦制的國家都認同於統一的聯邦憲法,遵從代表國家利益的統一法律。雖然聯邦政府負責管理國防、外交、統一大市場等與全國人民密切相關、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項,但其他與各構成單位人民密切相關、能夠分別管理的一般性事項,都由各構成單位政府管理。
此外,聯邦政府通常包括國會、總統、聯邦法院三大機構,這些機構依據三權分立與聯邦制兩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將立法、司法、行政三種權力分別獨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