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聯防隊
聯防組織,全稱爲治安聯防隊,是中國大陸的一種羣衆性的自防、自治組織。其主要職能和作用包括:
預防、制止、打擊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作爲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輔助力量。
協助公安部門進行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向人民羣衆進行安全防範和遵守公共秩序的宣傳教育。
在公安派出所的統一組織安排下,進行駐點值勤和流動巡邏,做好安全防範檢查。
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外賓和港澳臺同胞的安全保衛工作,以及堵截、查緝公安部門通輯、通報的各類人犯。
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部門。
協助公安部門集中整頓公共場所治安秩序,制止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並將違法人員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參加搶險救災活動,維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羣衆的人身安全,幫助羣衆排憂解難。
治安聯防組織的建立和運作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範,具體包括:
城鎮一般以公安派出所轄區爲單位建立,農村可以自然村爲單位建立,大型企業事業單位以及集貿市場、旅館、影劇院、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也可單獨建立或設立分隊。
治安聯防組織的設立需經當地公安機關審覈,報市轄區、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治安聯防組織由市轄區、鄉(鎮)人民政府領導,公安機關負責業務指導,在公安派出所的具體組織下進行工作。
治安聯防隊員必須是思想進步、作風正派、身體健康、熱愛治安保衛工作的積極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