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提供的信息,關於「胖胖生活老闆」的判決情況如下:
蔣洪偉被法院一審判決犯集資詐欺罪,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民權和張岩被廣東省高院終審認定為主犯,分別被以集資詐欺罪判處14年和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0萬元和10萬元。
王福東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劉俊、孫永貴、耿尊超分別被判處八年、四年、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上信息表明,涉及「胖胖生活老闆」的判決中,刑期從三年到無期徒刑不等,具體取決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和法院的判決。
根據提供的信息,關於「胖胖生活老闆」的判決情況如下:
蔣洪偉被法院一審判決犯集資詐欺罪,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民權和張岩被廣東省高院終審認定為主犯,分別被以集資詐欺罪判處14年和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40萬元和10萬元。
王福東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劉俊、孫永貴、耿尊超分別被判處八年、四年、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上信息表明,涉及「胖胖生活老闆」的判決中,刑期從三年到無期徒刑不等,具體取決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和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