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一生有過兩次婚姻。
第一次婚姻是在24歲時與江冬秀結婚,這是由雙方父母媒妁之言訂下的親事,胡適並不喜歡江冬秀,但考慮到父母之命,他無奈地接受了。然而,這段婚姻在胡適的意料之中,感情雖然不深,但因為江冬秀個性溫和,兩人生活上並沒有大的衝突。直到1939年江冬秀因車禍受傷以後,兩人感情才有所增進。
第二次婚姻是在胡適34歲時與曹誠英結婚。兩人由朋友介紹認識,胡適照顧受傷的江冬秀時曾和曹誠英一起住在江家一段時間。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兩人相互扶持、安慰,胡適經常去探望臥病在床的曹誠英,對曹誠英的無微不至的照顧也讓江冬秀心存感激。經過十年的愛情長跑,兩人最終結婚。
這些是他婚姻中的部分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