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試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公共課。這些課程是所有自考專業學生都必須學習的,一般約為3~5門。其中包括《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基本原理概論》和《英語二》。根據所選專業的不同,可能還會包括《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高等數學》《線性代數》等。
專業課。這些課程是根據學生所選專業的教學要求設定的,一般有8~10門。例如,法律專業的學生可能需要學習民法、刑法、商法等;計算機專業的學生則可能需要學習《計算機套用基礎》或《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等。
選修課。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能力選擇一些特定的課程進行學習,選修課程的門數和種類取決於所報專業的要求。
換考課程。對於英語基礎較弱或自學難度較大的學生,可以選擇不考《英語二》而多考幾門其他課程來替代。
實踐考核。某些課程可能包括實踐考核部分,這通常需要學生根據主考院校的安排進行實踐操作。
畢業論文。在自考本科階段,學生通常需要完成一篇與所學專業相關的論文,並且可能包括答辯環節。
總的來說,自考的考試科目和課程設定因專業而異,學生需要根據自己所選的專業來確定具體的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