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耕農是以小塊土地私有製爲基礎,以單個家庭爲經濟單位,從事耕織相結合的個體農業勞動的農戶。自己佔有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依靠自己和家庭成員進行農業經營的個體農民。但在農村合作化,尤其是人民公社運動後,農民失去了私有土地,土地變成集體所有,中國長期不存在自耕農。
自耕農的特點:
自給自足:自耕農通常自己生產所需的食物和日用品,很少依賴外界市場。這種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使他們能夠在經濟困難時期生存下來。
小規模經營:由於土地面積有限,自耕農通常只能進行小規模的經營。他們可能種植多種作物,以應對市場需求的波動。
精耕細作:爲了充分利用土地,自耕農往往採用精耕細作的方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產出率。
家庭勞動:自耕農主要依靠家庭成員進行農業生產,家庭成員之間的分工合作對於提高生產效率至關重要。
脆弱性:由於生產規模較小,自耕農在經濟上相對脆弱。他們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導致收入不穩定甚至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