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的意思是提出或出示證據來證明某種事情或情況。
舉證是訴訟或法律程序中的一箇重要環節,要求當事人提供證據支持其主張或辯護,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必要的證據,他們可能面臨主張不被接受的風險。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於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負有舉證責任。舉證責任指的是當事人對其提出的主張中需確認的事實,依法負有提出證據的義務。證據可以是書面證據(如合同、欠條)、視聽資料(如錄音、錄像)、電子證據(如短信、電子郵件)等,且通常需要在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交。
舉證的意思是提出或出示證據來證明某種事情或情況。
舉證是訴訟或法律程序中的一箇重要環節,要求當事人提供證據支持其主張或辯護,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必要的證據,他們可能面臨主張不被接受的風險。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於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負有舉證責任。舉證責任指的是當事人對其提出的主張中需確認的事實,依法負有提出證據的義務。證據可以是書面證據(如合同、欠條)、視聽資料(如錄音、錄像)、電子證據(如短信、電子郵件)等,且通常需要在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