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防治是指對乾旱、半乾旱地區以及一些半濕潤地區和南方濕潤地區、青藏高原地區的土地退化問題進行治理的措施。以下是一些荒漠化防治的方法:
維護生態平衡與提高經濟效益相結合。治山、治水、治鹼(鹽鹼)、治沙相結合。在現有經濟、技術條件下,以防為主,保護並有計劃地恢復荒漠植被。重點治理已遭沙丘入侵、風沙危害嚴重的地段,因地制宜進行綜合治理。
合理利用土地資源。通過科學規劃和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種植適應性強、耐旱抗寒的樹種,增加土地植被覆蓋率。
水土保持。採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如修建梯田、植被覆蓋、建設防護林帶等。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高公眾意識,通過宣傳教育,強調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加強對荒漠化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
建立跨界合作機制。通過國際合作和技術交流,學習借鑑相關國家先進經驗,共同推進全球抗荒漠化的行動。
此外,還有治沙先要固沙、草方格沙障、低覆蓋度治沙技術、適地適樹的選擇、利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構築防護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