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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火原因

著火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明火、電火花、雷擊、加熱自燃、可燃物質接觸被加熱體的表面、輻射作用、摩擦作用、聚焦及高能作用、對某些液態物質施加壓力進行壓縮、與其他物質接觸引起自燃等。具體如下:

明火如焊炬、爐火、香菸等。

電火花如電氣開關的接觸火花、靜電火花。

雷擊由於雲層在瞬間高壓放電引起的火。

加熱自燃起火如熬瀝青加熱引起自燃。

可燃物質接觸被加熱體的表面如油棉紗接觸高溫介質的管道。

輻射作用如衣服掛在高溫爐附近引起著火。

摩擦作用如軸承因缺乏潤滑油發熱起火。

聚焦及高能作用如使用老花眼鏡、鋁板等對日光的聚焦作用和反射作用引起著火。

用火不慎如違章吸菸、違章動火。

電器線路老化,發熱引發火災。

電器功率過大,線路和開關滿足不了需求,導致發熱著火。

兩種化學物品混合發生著火。

自燃,如煤堆自燃等。

設備本身原因引起的火災,如汽車行使途中發生火災。

對火源和火種管理不善引起的火災。

人員防火意識薄弱,對於火災的危險認識不足。

電氣線路不規範或老化,沒有根據住宅內用電總負荷合理選擇相應的導線型號、截面積。

電器使用不當,沒有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操作,電器發生故障後長期帶病運行。

此外,還有設備故障、生活用火不慎、生產作業不慎、玩火等也是常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