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作爲公司的管理者,承擔着重要的責任和義務,主要包括:
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作和管理,包括執行股東會的決策,對公司的經營盡到忠誠和勤勉的義務。
董事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若有違反,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董事需承擔賠償責任。
董事在管理公司事務和執行業務的過程中,負有注意義務,包括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在公司授予的權限範圍內行事。
董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即他們行事必須以公司的利益爲先,不能利用職位謀取個人利益。
董事在與股東和公司外的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時,也承擔着相應的權利和義務,若違反這些義務,需向相對方承擔責任。
此外,在某些情況下,董事還可能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但這種責任僅限於其認繳的出資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