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的職責主要包括:
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負責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計劃及日常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和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並審覈經理層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和執行結果。
簽署對外重要經濟合同。上報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表董事會行使權力。處理其他由董事會或上級單位授權的重大事項。
確保董事會履行其戰略制定、決策制定和風險防範的職責。
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建立並組織實施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以及持續改進。
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
倡導公司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以及監督和組織企業中長期發展戰略以及企業的戰略發展目標。
此外,董事長還是公司最高領導者和法定代表,負責維護股東利益,並在法律和董事會授權範圍內代表公司進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