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卓廢帝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個人情感因素:董卓認爲劉協(後來的漢獻帝)是“自家人”,因爲劉協被稱爲“董侯”,與董卓是同宗關係。
政治考量:
董卓認爲劉協比漢少帝劉辯更有才能,希望通過廢舊立新來提升朝廷的治理效率。
廢立皇帝可以作爲一種政治手段,通過控制皇帝來增強自己的權力。
權力的重新分配:董卓希望通過廢舊立新,將皇帝掌握在自己手中,以此換取更多人對自己的服從,並在最大限度上重新分配權利。
個人野心:董卓的野心在於控制朝廷,成爲實際上的統治者。廢立皇帝是他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步驟。
綜上所述,董卓廢帝的理由是多方面的,既有個人情感的因素,也有政治和權力的考量,以及實現個人野心的目的。通過廢立皇帝,董卓試圖在朝廷中建立自己的絕對權威,但這一行爲也爲他帶來了巨大的政治風險和最終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