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客回回」指的是宋元時期來華朝貢、經商的信仰伊斯蘭教的商人及使者,這些商人和使者主要包括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亞各族人,以及東非、北非沿岸各國和南亞、東南亞沿海商道上的穆斯林商人。當時,他們中的許多人留居在中國的廣州、泉州、明州(今寧波)、杭州、揚州、長安(西安)、開封、洛陽等地。
唐宋時期在中國經商的這些商人和使臣被統稱為「蕃客」或「蕃商」。其中的一部分在東南沿海一帶的廣州、泉州、杭州、揚州,以及內地的長安、開封等地逐漸定居下來,與當地的漢人和其他民族結婚成家,繁衍後代,有「土生蕃客」「四世蕃客」「五世蕃客」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