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法院根據犯罪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其有期徒刑的期限在6個月以上、3年以下。 這個判決範圍包括了3年本身,同時也可能包括拘役、管制,以及罰金等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