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導是一種政治體制,其中以行政長官爲首的行政機關在整個政權運作中佔據支配性地位。在這種體制下,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間存在互相制衡和配合的關係,而司法機關則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行政主導也體現在行政長官的法律地位高於立法機關,行政長官擁有廣泛的職權,並在政治生活中起主要作用,特別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此外,行政主導還意味着國家行政力量廣泛地主導經濟與社會發展,並在一定程度上深入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這種主導可能會體現爲公共權力對公民權利的干預或約束。
行政主導是一種政治體制,其中以行政長官爲首的行政機關在整個政權運作中佔據支配性地位。在這種體制下,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間存在互相制衡和配合的關係,而司法機關則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行政主導也體現在行政長官的法律地位高於立法機關,行政長官擁有廣泛的職權,並在政治生活中起主要作用,特別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此外,行政主導還意味着國家行政力量廣泛地主導經濟與社會發展,並在一定程度上深入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這種主導可能會體現爲公共權力對公民權利的干預或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