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
行政制裁的情形主要包括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種類型。以下是詳細介紹:
行政處分。行政處分是由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係對違反行政法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的行政制度,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六種形式。
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則是由特定的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的行政制裁,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等。
此外,勞動教養也是一種行政制裁的情形,由公安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規、危害社會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且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者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