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記(biǎo jì)的釋義主要有兩個方面:
標誌:作為標記或記號,用以指示或區分。
紀念品或信物:指作為紀念或證明而贈送給他人的物品。
歷史文獻中,「表記」一詞的使用示例包括:
《史記·夏本紀》中提到的「行山表木」,意指樹立標誌以示標記。
元代曾瑞卿的《留鞋記》中提到,用香羅帕包裹的繡鞋作為表記,以示愛慕之情。
此外,「表記」在《禮記》中的含義與君子之德的表現有關,反映了古代對於禮儀和道德的重視。
在現代語境中,「表記」仍然保持著其原始含義,不僅在文學作品中有所體現,也在日常生活中作為禮物或紀念品被廣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