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休是指在正常工作日之外的工作時間,如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員工未能正常休息時,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未來其他時間補休,以補償未能休息的時間。補休的計算方式通常遵循以下原則:
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安排勞動者在延長工作時間(即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需要注意的是,補休並不適用於平時的加班,僅適用於公休日加班。具體的補休政策可能因國家、地區、行業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議查閱當地的勞動法規定或與僱主或公司的相關部門進行溝通,以瞭解具體的補休計算方式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