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解釋:
要而言之,拼音為 *yào ér yán zhī*,意思是概括地說,簡單地說。這個成語出自晉代陸機的《五等論》。
成語用法:
用法:偏正式;作分句;與「總而言之」搭配使用。
示例:魯迅在《三閒集·「醉眼」中的朦朧》中使用了這個成語:「要而言之,就因為先前可以不動筆,現在卻只好來動筆。」。
成語辨析:
近義詞:總而言之、要而論之。
反義詞:未明確提及。
其他信息:
感情色彩:褒義詞。
成語結構:偏正式。
產生年代:古代。
常用程度:常用。
通過上述信息,我們可以更全面地理解「要而言之」這個成語的含義、用法以及其在文學中的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