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西藏是一個充滿殘酷和壓迫的社會,其特點包括:
農奴制度的盛行。絕大多數西藏人民是農奴,他們沒有自由和權利,被貴族和寺廟殘酷剝削。農奴們沒有自己的土地和生產資料,只能為貴族和寺廟勞作,卻連基本的生活條件都難以保障。
殘酷的刑罰。貴族對農奴實施了各種殘酷的刑罰,如挖眼、割鼻、砍手等,對於稍有不從的農奴,可能會遭受更嚴重的懲罰,甚至死亡。
活祭和人體祭祀。貴族們將農奴用作活祭和人體祭祀,製作成各種物品,如人皮鼓、人骨念珠等,這些行為極其殘忍,對農奴構成了極大的精神和社會壓迫。
缺乏教育和醫療。農奴們幾乎沒有接受教育的機會,也無法獲得基本的醫療服務,使得他們長期處於文盲和疾病的狀態。
生活條件惡劣。農奴的生活條件極為惡劣,他們甚至不如家中的牲畜,大多數農奴的壽命很短,生活質量極低。
這種殘酷的社會制度直到20世紀中期才被解放軍的進入和民主改革所終結,西藏從此開始了向現代社會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