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yán)是一個多功能的漢字,具體可參考如下:
字義。作為動詞時,表示說話或論述,如「言之有理」「暢所欲言」;作為名詞時,指說出來的話或寫下的文字,如「語言」「格言」。
結構。是漢語中的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其本義通常被認為是說話,引申指所說的話,或者所說、所寫的一個字、一句話,這些意義還存在於「言論」「言語」等詞語的義素中。
起源。其始見於商代甲骨文,甲骨文從口,上像簫管樂器形,會口吹樂器之意。金文大同。篆文整齊化,樂器訛為䇂(xīn)聲。楷書寫作言。如今作偏旁在字左時簡寫作訁。
用法。在成語、詞語中的使用,如「言行一致」「沈密寡言」「穢言污語」「懿言嘉行」等。
文化意義。在方言中,指區別於標準語的某一地區的語言,這種叫法不考慮語言間的親屬關係。方言是民族文化的顯著特徵,是當地傳統文化傳承和發揚的重要載體。
此外,「言」還常用於人名中,寓意有學識、聰明、講誠信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