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權
言論自由是一種基本人權,指一箇國家公民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表達自身的意見和想法的政治權利。
言論自由意味着公民可以通過各種語言形式,針對政治和社會中的各種問題表達其思想和見解,這些表達形式包括創作及發佈電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他富有表現力的資訊。言論自由是公民表達意願、交流思想、傳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礎,因此在公民的各項政治自由中佔有重要地位。
言論自由還具有多種民主政治功能,例如促進個人自我價值的實現、增進知識和追求真理、增強公民行使政治權利的能力。它保障公民能夠自由且公開地表達意見,從而凝聚民意、形成輿論,並監督國家機關權力的行使。
需要注意的是,言論自由並不是無限制的。它受到一定的法律和社會規範的約束,例如保護他人的權益、防止謠言傳播和煽動仇恨等。在保護公共利益、社會道德標準、他人人身尊嚴和未成年人保護方面,言論自由不應構成直接威脅。在符合道德規範和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行使是確保言論自由不被濫用和誤用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