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任通常指的是將公務員隊伍以外的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一定職務的過程。這個過程可能涉及國有企業、人民團體、羣衆團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任的人員可以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調任必須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並且需要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調任也是一種公務員交流制度的具體方式,它可以是國家行政機關以外的工作人員調入國家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助理調研員以上的非領導職務,也可以是國家公務員調出國家行政機關任職。調任是取得或解除國家公務員身份的一條途徑。
此外,調任也可以指改任別的工作,即職位變動,擔任另一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