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請病假時,應由本人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並由執業醫師出具病假條。如果遇到急診情況,可以就近入院並口頭請假,但事後應補辦相關手續。
病假條需由具有醫師及以上職稱且具備處方權的臨床醫生開具,並且醫生只能給親自診治的病人開病假條。病假條必須經醫務科加蓋公章才有效。
病假證明的時間連續性很重要,儘量不要斷檔。自己也應保留一份病假證明的存檔。
如果無法親自送假條去醫院,通過微信、郵件傳送時一定要截圖留好記錄,快遞寄送時應保留簽收記錄。
每次的就醫記錄都應妥善保存,以備隨時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