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結構是指議論文的行文思路和基本結構,一般由引論(提出問題)、本論(分析問題)、結論(解決問題)三部分組成。
引論是文章的開頭,本論是文章的主體,結論是文章的結尾。在本論部分,常見的論證結構包括總分式、對比式、層進式和並列式。總分式結構是論證的各層次之間的總分、總分總、分總式的關係,能使論證內容綱目清晰,層次自然。對比式結構通過選用論據進行對照比較,將論證內容構成正反對比,使佈局上對比鮮明,主次明確,論點突出。層進式結構是後面的論證在前面的基礎上進行,前後層次之間逐漸推進,能反映出作者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並列式結構是論證的各層次之間的關係是平行的,從不同的角度和層次論證同一中心論點,使層次清晰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