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權,也稱爲警察權力,是指主權國家爲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而依法實行的強制力量。
警察權是國家政治權力的組成部分,對於實現警察職能和完成警察任務至關重要。警察權包括但不限於命令權、指揮權、執法權、裁決權、處罰權、強制權、監督權和調解權等具體權力。這些權力旨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組織消防工作、管理特定物品和行業、警衛重要人員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戶政和國籍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等。
警察權既包括警察行政職權,也包括警察刑事職權,本質上是行政權。在更廣泛的意義上,警察權還包括國家賦予警察機關及其人員在履行警察刑事職能和行政管理職能中所運用的一切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