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照考試主要包括兩個科目,即《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考試內容涵蓋多箇方面,詳細介紹如下:
《專業實務》科目。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與護理工作相關的知識,有效而安全地完成護理工作的能力,考試內容涉及與健康和疾病相關的醫學知識,基礎護理和技能,以及與護理相關的社會人文知識的臨牀運用能力等。具體包括基礎護理學、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兒科護理學和婦產科護理學等。
《實踐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完成護理任務的能力,考試內容涉及疾病的臨牀表現、治療原則、健康評估、護理程序及護理專業技術、健康教育等知識的臨牀運用等。
總體來說,護士執照考試要求考生具備紮實的理論基礎和實踐能力,涉及廣泛的醫學知識和護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