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不對板」是一個漢語成語,原意指開發商提供的精裝修材料、材質和品牌與承諾的不一致,後來泛指收到的貨物或商品與事先承諾的外觀、型號、材料、質量或品牌不符。
「貨不對板」還可以指收到的實物與描述或期望存在差異,例如線上購物時商品描述與實際商品不符。在法律層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如果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契約定,消費者有權要求賠償或退貨。具體來說,如果消費者購買的商品貨不對板,可以向經營者提出賠償要求,包括退貨、換貨或賠償損失。
此外,如果商品質量不合格且涉及價值較大,消費者可以考慮直接去法院起訴,尋求司法救濟。在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如果符合法定解除契約條件,可以及時退貨,否則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