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購買商品時,消費者通常需要交納消費稅。消費稅是一種間接稅,其特點是稅款已經包含在商品的銷售價格中,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不需要直接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消費稅的徵收對象包括不同類別的商品,並且在商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隨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由於商品價款中已經包含了消費稅,因此消費者不需要再次繳納消費稅。
具體來說,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在中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納稅義務人需要在銷售應稅消費品時繳納稅款。如果是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則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則在移送使用時納稅。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非受託方為個人,否則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如果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所納稅款可以按規定抵扣。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則是在報關進口時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