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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子要繳哪些費用

賣房子需要繳納的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個人所得稅:根據房屋情況,可能免徵或按不同比例徵收。如果房屋滿足滿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條件,則免徵個人所得稅。否則,可能需要按轉讓價與原購房發票價的差額部分的20%徵收,或者按照轉讓價的1%覈定徵收。

增值稅及附加稅:通常合計稅率爲5.6%。如果房屋滿兩年,則免徵增值稅及附加稅;不滿兩年,則按轉讓價的約5.6%徵收。

印花稅:對於住宅類房產,自2008年11月1日起,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但對於離婚、贈與、繼承過戶的房產,印花稅的徵收標準是按稅局指導價的萬分之五徵收。

土地增值稅:對於商辦類房產,土地增值稅是賣方需要繳納的稅費之一。具體的計徵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按覈定價的6%徵收,另一種是按覈定價與原購房發票價差額的30%到60%徵收。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額爲計稅依據,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同時交納。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差異。

教育費附加:依營業稅額爲計費依據,稅率爲3%。

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共同承擔。

房屋產權登記費:通常爲80元,由買方承擔。

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的0.5%繳納。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稅費標準和優惠政策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調整而有所不同。在賣房前,建議諮詢當地的稅務機關或專業人士,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