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預算約束是指當一個經濟組織遇到財務困境時,能夠藉助外部組織的救助得以繼續生存的經濟現象。這一概念由雅諾什·科爾奈提出,最初描述的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政府往往無法袖手旁觀,讓虧損的國有企業自行清算或破產,而是傾向於提供救助,從而使這些企業得以繼續運營。科爾奈認為,政府對企業的「家長式」作風和以非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決策是造成軟預算約束的根本原因。
軟預算約束的基本特徵包括:
企業生存不僅僅取決於其投入成本和銷售盈利。
企業技術進步和發展不僅僅依賴於內部資金的積累。
企業在任何情況下都不用去適應價格,對價格的反應極弱。
企業自己不承擔風險,可將外部環境和自己行為的不利後果轉嫁給購買者和國家。
企業對投入品的需求幾乎是不可滿足的。
軟預算約束的形成至少涉及兩個主體:預算約束體和支持體。預算約束體是指在自有資源為限的前提下,如果收不抵支,產生赤字,在沒有外部救助的情況下不能繼續存在的組織。支持體通常是受政府控制的,可以直接轉移資源來救助陷入困境的預算約束體的組織。
軟預算約束的後果是鼓勵了經濟冒險和投機,冒險得到的好處由個人或組織享有,而冒險帶來的損失卻不必由個人或組織承擔。科爾奈指出,市場經濟也普遍存在自我激化、自我強化的軟預算約束綜合症,這導致管理者不負責任、對風險漠不關心,容易出現過度投機饑渴和擴張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