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臨時回鄉證可以向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十四條,公民在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或者參加邊境旅遊等情形下,可以向上述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此外,《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也提到,不經常來內地的港澳同胞可以申請領取出入境通行證,其申領辦法與港澳同胞回鄉證的申領相同。
辦理臨時回鄉證可以向公安部委託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十四條,公民在從事邊境貿易、邊境旅遊服務或者參加邊境旅遊等情形下,可以向上述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此外,《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也提到,不經常來內地的港澳同胞可以申請領取出入境通行證,其申領辦法與港澳同胞回鄉證的申領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