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人均純收入的計算方法是將農村居民家庭的年總收入減去相應的支出,然後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數。其中,家庭的年總收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工資性收入。通過日常工作獲得的收入,例如農戶家庭成員本地或外出務工所獲得的收入。
生產經營性收入。農戶以家庭爲生產經營單位通過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工業、建築業以及第三產業等活動取得的收益。
轉移性收入。包括種糧直補、低保金、養老保險金、土地流轉收入等,以及政府、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對農戶的退休金、社會救濟和補助、救災款等。
財產性收入。通過資本、技術和管理等要素參與社會生產和生活活動所產生的收入,如利息、租金、紅利收入等。
在計算純收入時,需要扣除以下支出:
家庭經營費用支出。
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
稅費支出。
贈送農村內部親友的支出。
最後,將得到的家庭年純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數,即可得到人均純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