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發通緝令發動民眾舉報。向社會發出通緝令,鼓勵民眾提供嫌疑人的線索。
懸賞。對提供嫌疑人行蹤的知情人給予獎勵。
定點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現的地方進行蹲守。
電話跟蹤。通過手機定位系統對嫌疑人的電話進行跟蹤。
身份證跟蹤。通過公安系統監控嫌疑人使用身份證的行為。
網上追逃。通過公安區域網路發布在逃人員信息,包括定期下發的追逃光碟和在公安區域網路「公安網」上的公布。
引渡。與其他國家簽訂引渡條約,對逃至這些國家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引渡。
遣返。對於在某些國家的人,通過協商或條約促使其自願返回本國。
此外,對於欠款逃跑的情況,可以通過報警、調查資產和家庭成員、使用社交網路等方式進行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