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的計算主要涉及以下三個部分:
基礎養老金。這部分養老金是基於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以及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來計算的。具體計算公式爲:\(基礎養老金 = \frac{(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 × 繳費年限 × 1\%\)。這裏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與其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的平均值。
個人賬戶養老金。這部分養老金是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來計算的。計算公式爲:\(個人賬戶養老金 = \frac{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是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的,不同的退休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不同,例如50歲退休對應的計發月數爲195,55歲退休對應的計發月數爲170,60歲退休對應的計發月數爲139。
過渡性養老金。對於在養老保險“統賬結合”時間(例如長沙市爲1995年4月)之前已經參加工作但之前沒有建立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會計算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爲:\(過渡性養老金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 × 過渡性養老金比例\),其中過渡性養老金比例根據當地的具體規定而定。
這些組成部分之和即爲參保人員每月可以領取的退休金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