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字方法主要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和假借六種方法,具體如下:
象形法:是將字的某個部件、字素的形狀想象成生活中物體的形狀。例如:“日”字就像一箇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人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指事法:用象徵性的符號或在圖形上加上指示性符號來表示意義。例如:“上”與“下”以一條橫線爲分界點,在橫線上方的爲“上”,在下方的就爲“下”。
會意法: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按其意義合在一起,表示一箇新的意義的造字法。例如:“從”字是由兩個“人”組合而成,像一箇人跟在另一箇人後面,意爲“跟從”。
形聲法:由形旁和聲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
轉註法:爲了適應方音分歧和語音的發展而採取的一種造字法。例如:“老”與“考”,爲一對轉註字,意義相同。
假借法:借用同音字表示新義的一種方法。例如:“汝”本是水名,借爲第二人稱代詞。